战疫|君厚律师在行动,《“战疫”说法》第三期

发布日期:2020-02-27

2月17日,本所合伙人薄文君律师再次受广州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邀请,录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特备节目《战“疫”说法》。本期节目与广大观众一同探讨各行业复工复产将面临的法律问题本期《战“疫”说法》于2020年2月25日20:00于广州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播出。敬请关注!




节目花絮






精彩看点

企业在什么条件才能复工复产?
1、复工复产首要的第一任务是安全,那么企业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复工复产?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广州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作出的《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企业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区组织核实后,才能复工复产: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做好员工排查登记,掌握员工健康状况、过去14天去向,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建立台账并在14天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对仍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要劝其暂缓返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

(四)内部管理到位。企业要做好生产办公场地、员工居住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等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和弹性工作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每日对所有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温探测。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计划,在生产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相关防控知识宣传专栏,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实际上我的很多客户都反映他们的企业还没复工,因为要等到相关政府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复工。


不能复工企业工资如何发放?
2、对于还不能开工的企业,能否安排员工工作?员工的工资怎么发放?
对于可以通过远程办公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企业,即使未达到复工条件,也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企业应与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例如:我有很多客户属于工厂,工厂的生产加工工作必须在现场完成,那么在未获批可以开工前,企业可以与员工协商,在该期间要求员工休带薪年假。

另外,在疫情期间,无论企业是否复工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企业都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正常发放工资。从第二个工资支付周期开始,企业可以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调整工资,但对于提供了劳动的员工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我的一个客户是采取轮岗制,每个员工实际上一周只上两天班,那么此时企业可以与员工协商按照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此外,如果确实有困难的企业,也可以协商延期支付工资如果企业一直没有复工,企业向员工支付“生活费”,按广州市的标准不低于1680元。



企业复工复产后如何安排工作?
3、对于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又应当如何安排工作?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对于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也应当实施灵活的用工措施,例如: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4、企业复工后,有的员工不回单位上班,应当如何处理?

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愿复工的职工,应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企业可以根据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例如:在复工后,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同意返岗的可以视为旷工,企业可以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5、企业复工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如何处理?

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关于复工复产有哪些政策?
6、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都有哪些规定政策?


1.国家的层面: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作出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层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3.广州市层面: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实际上在各个区关于复工复产都有进一步的相关规定。

7、因这次疫情,很多企业都受到了影响,那么根据上述规定,政府部门对企业给予了哪些扶持的措施


根据上述规定,从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层面归纳,政府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帮扶政策主要总结为如下四大类:

第一,给予补贴、资金的支持
第二,给予免息降息、减免贷款、缓缴费的支持
第三,提供各类暖企服务
第四,给予特殊企业相关奖励
8、举例说一说都有哪些好的复工复产措施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1.在给予补贴方面,企业可以申请如下两项补贴:


(1)对不裁员、少减员的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


(2)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广东省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


2.在减轻企业税费方面, 一般企业,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对“定期定额”户,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3.在减租方面,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其他物业的业主减免承租户租金两个月以上的,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



老板要求发送定位打卡,侵犯隐私了吗?
9、员工在家办公,如果企业要求员工发送定位进行打卡,是否会有侵犯员工隐私权的风险?


有可能。个人定位信息往往包含了个人习惯及个人生活隐私等诸如此类事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行踪轨迹”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员工的精确定位信息属于隐私权范围。

但是可以出于特殊的目的收集该等信息未必必然会构成侵权,可采用以下方式获得豁免,例如:由劳动者书面确认并同意使用定位系统进行考勤;同时保证非工作时间不对劳动者进行定位;妥善保管相关信息,严防信息数据泄露等。如果员工不愿提供定位,也可以明示拒绝企业的相关要求,并与企业协商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管理。


在家办公期间如受伤或被感染,算工伤吗?
10、员工在家办公,如果发生人身伤害,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

需要视具体情况来定,且在家办公的工伤认定对于员工的举证要求较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认定主要集中在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及工作过程发生的伤害,以及职业病,基本要求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个要素。

因疫情影响,企业要求员工在家办公,则家可视为“工作场所”或“因工外出期间”,在此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但具体受伤原因是否是与工作相关,关键在于职工所遭受的身体伤害与履职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有无因果关系。比如,员工可能需要证明在受伤时正在工作(比如:受伤时电脑中停留的工作编辑页面)。在已有案例中,有员工因上班期间上厕所摔倒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但此伤害若发生在家中办公,可能就需要员工承担更高的举证责任证明其与履职存在因果关系。


疫情期间被公司裁员了,公司如何补偿员工?
11、说到复工复产,网上有个段子,很多网友说复工第一天就收到公司的通知,自己被裁员了,不用再来上班了。疫情之下裁员法律有没有限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如何对员工补偿?


根据国家及省、市的规定,都建议企业采取稳岗政策,尽量减少裁员。如果一定要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因经济困难需要裁员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中,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