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律师于2015年加入君厚律师事务所。加入君厚前,先后在某区公安分局刑警、经侦、预审、法制等多个部门任职,后任某区委办公室、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某区法制办法制科副科长。刘志才律师从事公安工作多年,在任职期间主办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在政府法制办任职时,主持起草多项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某区关于贯彻实施<广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的通知》、《某区实施〈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办法》、《某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某区公安分局关于卖淫嫖娼治安处罚的量罚标准》等重要规范性文件。深度参与广州市政府第五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0余宗,曾办理因某区儿童公园征地拆迁诉某区人民政府案等重大影响案件。
刘律师长期从事政府、公安机关的法制工作,熟悉政府、公安机关各个部门的内部操作规程,在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方面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把握公安机关的立案证据要求以及协调公安机关与企业、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天然优势。
1999.9-2003.7 西南政法大学
刘律师于2015年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刘律师担任广州市致公党法制委、参政议政委委员。
1.起草修订《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
2.起草修订《广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
1.张某非法经营案-缓刑
2.刘某非法买卖枪支案-取保候审、罪名最后变成非法持有枪支罪、缓刑
3.邓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实报实销(宣判十日后释放)
1.王某被合同诈骗案(番禺公安分局)
2.孟某被诈骗案(海珠公安分局)
3.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被职务侵占案(黄埔分局)
4.美心食品(广州)有限公司被职务侵占案(越秀公安分局)
5.广州跃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越秀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