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钊
职务:合伙人
电话:020-38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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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lizhaodianyou@126.com
律师执业证:14401201310017110
央企、国有企业工业项目合资、合作综合法律服务;
大宗商品贸易、供应链综合法律服务;
不良资产处置、债务重组;
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法律服务;
企业历史产权纠纷、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法律服务;
企业重大违约事件及突发事件危机预防及应对;
困境企业及濒危企业的债务应对及重整。
能源、化工、危化品、生物医药
大宗商品贸易、金融
房地产、工业项目
2009年加入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初为大学老师、兼职律师,2013年转为专职律师
2010年,《小产权热点问题研究》,广东省律师协会二等奖;
2016年,《贸易融资中保兑仓的法律风险》中南六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征文活动优秀奖
华南理工大学民商法学硕士。
1、曾担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石化、广州市城投集团、广东省建工集团、广州珠江实业集团、广州建筑股份公司等多家央企、国企经济纠纷案件、融资性贸易案件、刑民交叉类损失追偿案件、债务重组案件的代理人,挽回国有资产损失近十亿元。
2、青海省某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某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某水电设备中国有限公司侵权纠纷案,作为广东省某工程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案件经过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取得胜诉,客户豁免承担7000万元的赔偿责任。
3、中国石化某公司被诈骗案,代理中国石化某公司,通过对供应链相关公司采取谈判、重组、追货、移库、代为销售、保全、诉讼综合法律行动,最终实现了欠款及利息的清收约1.4亿元。
4、中国石化某公司与中远物流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7案,代理中国石化某公司,一审胜诉,二审和解。为中国石化某公司取得赔偿款约5000万元。
5、江苏省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某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作为宁夏某实业公司的代理人,对于工程款结算的法律意见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客户豁免承担4500万元的赔偿责任。
6、某世界五百强日资企业诉中国兵器集团下属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中国兵器集团下属某公司,达到了一审、二审驳回世界五百强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的诉讼效果。避免中国兵器集团下属某公司承担1800万元的民事责任。
7、曾担任数起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互联网犯罪等刑事案件的辩护和代理,取得数起案件不捕、不诉的明显辩护效果。其中有张某某互联网犯罪案件,取得在法定刑以下处罚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显著辩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