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才
职务:合伙人
电话:020-38103900
020-85608818
020-87311008
邮箱:lzclawyer@qq.com
律师执业证:14401201510679443
刘律师于2015年加入君厚律师事务所。
1999.9-2003.7 西南政法大学
刘律师于2015年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广州市黄埔区政协委员,广州市致公党法制委副主任、参政议政委委员。
1.起草修订《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
2.起草修订《广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
1.张某非法经营案-缓刑
2.刘某非法买卖枪支案-取保候审、罪名最后变成非法持有枪支罪、缓刑
3.邓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实报实销(宣判十日后释放)
1.王某被合同诈骗案(番禺公安分局)
2.孟某被诈骗案(海珠公安分局)
3.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被职务侵占案(黄埔分局)
4.美心食品(广州)有限公司被职务侵占案(越秀公安分局)
5.广州跃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越秀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