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红华
职务:高级合伙人
电话:020-38103900
020-85608818
020-87311008
邮箱:zhh@gdjnj.com
律师执业证:14401199211277368
1990年于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至今一直从事律师工作。其中1990年-1997年期间在广州市越秀律师事务所工作;1997年-2022年期间在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工作,2022年至今在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工作。
※2016年6月被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执业二十年贡献奖”
1990年中山大学法学本科毕业,1992年获得律师资格,1998年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2004年取得二级(高级)律师职称。
广东正和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在任专家调解员
1.作为项目组负责人、主办律师处理的成功、大宗个案包括:“广百集团”(现并入“岭南商旅集团”,下同)下属数个公司的国企改制、关停并转等;澳门新福利巴士集团公司属下在中国大陆设立的企业的收购、出售;“广百集团”下属企业对中山珠海等地汽车4S品牌店的收购、对某国有独资的物流专业市场收购;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提供服务的某大型外资咨询公司的股权交易;某外资企业收购码头水泥厂项目;某教育集团的股权交易;分别从事混凝土销售、混凝土预制件生产的两企业的资产重整;通过诉讼的安排,为广东粤财某笔近1亿的或有债务进行了有效重整、为“广百集团”下属某国有企业涉及2亿多元金融物流项目挽回损失。
2.周律师服务客户群体以国有企业为主,熟谙国有企业的管理制度、运作体系及法律服务要求。自1997年至今,周律师带领团队成员一直为“广百集团”下属多个大中型国有企业提供包括企业日常合规经营与管理、对外投资及个案涉诉等法律服务;“广汽集团”下属汽车保险股份公司(三板上市公司)自筹建至今,一直由周律师带领的团队提供常年顾问服务;最近按照广州巡查组要求整治的“中大布匹市场专项”,周律师是法律团队成员之一。目前律师所作为 “广百集团”、“广汽集团”、“珠实集团”在库法律服务机构,周律师是团队主办律师。
3.从2002年至今,一直受聘于美丽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恒基兆业地产集团成员),作为其在中国大陆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其(包括其子公司)在中国大陆的项目投资、资产处理、专项税务等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包括项目公司设立、物业出售和出租、代收售楼款及租金、代为申报缴纳与物业相关的各项税款、售楼款及租金购付汇等工作。
4.先后为广州流花展馆、广州眼镜城、广州“创投小镇”(前身华南汽贸广场)、新华南鞋城、星之光文体商场、广百颐福商场、金门大厦、番禺化龙地块光谷、抽纱物流园、骏盈物流园等专业市场/园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