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华
职务:董事会成员、高级合伙人
电话:020-38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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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lhh@gdjnj.com
律师执业证:14401200510773783
2004年至2022年,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022年-至今,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法律硕士
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重整委员会副主任
在金融、破产清算及重整、投资并购及债务重组、商业诉讼及仲裁、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IT、劳动法等领域兼具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全方面地为客户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准确、高效的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1. 在金融领域正在或曾经服务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发银行、广东世界银行贷款办公室、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广东能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发期货有限公司、香港骏溢期货有限公司等。
2. 在破产重整、债务重组业务领域:
(1)接受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与北八道集团、七海物流集团风险处置及债务重组项目(涉及融资本金数额人民币4.35亿元),成功协助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收回全部本息。
(2)接受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湖州鼎泰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风险处置及债务重组项目(涉及融资本金数额人民币9亿元)提供法律服务。
(3)接受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与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东旭光电旗下企业)的风险处置及债务重组项目务(涉及融资本金数额人民币1.39亿元)提供法律服务事宜,并已实际收回全部本息。
(4)接受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风险处置及债务重组项目(涉及融资本金数额人民币1.46亿元)提供法律服务。
(5)接受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广城发基金与新华信托约16亿的风险处置及债务重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成功在其被银保监会接管前与其达成债务重组安排。
(6)成功为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93)约64亿元的债务重组及并购,以及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约32亿元债务重组及并购,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上述交易创当年地产债务重组与并购的新高,受到行业及新闻舆论的广泛与高度的关注。
(7)接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委托,为其参与当时“中国标的额最大重整案件之一”湛江嘉粤集团破产重整项目全程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化解了可能出现的社会维稳及区域金融风险,并因此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业务成就奖”。
(8)接受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委托,对其作为重整投资方参与“光耀系”下的惠州怡海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项目提供包括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怡海公司执行重整计划、债权申报异议诉讼、取回权诉讼、恢复经营并开展复工复建工作以及协助投资方退出怡海公司破产重整项目等全面的法律服务。
3. 在大型工程建设领域正在或曾经服务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京津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公路管理局路桥中心、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省南粤交通揭惠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阳江市粤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等。
4. 除上述业绩外,李律师还曾为其他多个领域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香港赛马会、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山温泉高尔夫球会、中国石油物资广州公司、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广东外运公司、延长壳牌(广东)石油有限公司、广东亿迅科技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新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黄金公司、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广东立信企业有限公司、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电视台、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颐和地产、九龙仓(中国)置业有限公司、香港信和置业有限公司、白马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氧气公司、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蒙牛乳业贸易有限公司、百事饮料(广州)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