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龙
职务:律师
电话:020-38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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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证:14401201110071210
2009年9月-至今,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17年10月,被评为2016-2017年度广东省律师行业担任社区法律顾问优秀中共党员;
2019年3月,荣获广东省律师行业社会贡献奖;
2019年7月,被评为2018-2019年度全省律师行业优秀中共党员;
中山大学,法学专业,本科
普通话、粤语
1.在陈某与他人共同受贿一案中为陈某辩护,经阅卷、多次会见被告人陈某、了解具体案情后,认为陈某是从犯、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在审理中做罪轻辩护,得到法庭的采纳。
2.在丰某选涉嫌盗窃一案中,经阅卷会见嫌疑人丰某选,认为丰某选犯罪情节较轻等,建议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3.在陈某墙、吴某汉、汪某国等特大制造毒品案件中,制造的毒品数量特别巨大,已制成的甲基苯丙胺成品达300多千克,半成品400多千克,本律师介入后,经过详细阅卷、多次会见陈某墙,在开庭过程中,向法院提出陈某墙具有从轻量刑情节、不适合死缓以上的辩护意见,最终梅州中级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陈某墙无期徒刑。
4.在陈某胜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在侦查阶段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在审判阶段向法院提出陈某胜具有从轻量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处陈某胜缓刑;
5.在杨某等6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刑事案件中,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提交了杨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最终杨某被取保候审。
6.在黄某燕盗窃刑事案件中为黄某燕提供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协助黄某燕及其家属向受害人进行赔偿、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最终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处理。
7.在黄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公章、证件、伪造公民身份证件案件中,为黄某某辩护,最终深圳市宝安区法院给予黄某某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8.在郑某辉等人诈骗案件中,本律师为郑某提供辩护,律师介入后,经详细阅卷、多次会见郑某,积极协助郑某家属向被害人赔偿,积极退赃退款,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法院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
9.在代理陈某端等近300户业主与茂名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代理近300户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尽快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及承担逾期违约责任,通过诉讼程序,业主成功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同时法院判令茂名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近300户业主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逾期交房违约金、退还多收的办证费用等,维持了近300户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业主的一致好评。
10.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方面:
代理顾问客户广州某建材公司与肇庆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代理顾问客户广州某建材公司与江门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代理顾问客户广州某建材公司与广州市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代理顾问客户广州某建材公司与员工劳动争议案;
代理顾问客户广州某物业公司与潘某兴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案中;
代理顾问客户广州某物业公司与某知名房地产企业的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成功维持了常年法律顾问客户的合法权益。
11.在广州某建筑工程公司与喀什某钢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代理广州某建筑工程公司,最终法院判令喀什某钢材公司支付机械设备货款及违约金,维持了广州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合法权益。
12.在广州某装饰公司与广州某知名酒店工程款纠纷案中,代理广州某装饰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广州某知名酒店支付装饰工程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最终番禺法院判令广州某知名酒店向原告支付装饰工程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维持了广州某装饰公司的合法权益。
13.在陈某江与麦某霞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代理陈某江,最终法院判令麦某霞向陈某江偿还借款及逾期违约金等,维持了陈某江的合法权益。
14.在邓某与范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代理邓某,最终法院判令范某向邓某偿还借款及逾期违约金等,维持了邓某的合法权益。
15.在宋某与广州市某公司执行案件中,广州市某公司长期拖欠宋某的款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其股东在法院执行期间注销了该公司,本律师代理宋某,向法院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做为被执行人,最终法院顺利执行到所有款项,维持了宋某的合法权益。
16.在程某龙等20多人与某公司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群体案件,代理程某龙等20多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拖欠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最终劳动争议仲裁委裁决用人单位向程某龙等20多名劳动者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维持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