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纶君厚所刘静律师、韦海雁律师代理的广东省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美容美发协会)、广州佳美展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美展览公司)与美博会(广州)美妆有限公司(以下美妆公司)关于商标“美博会”侵权案一审宣判,“美博会”商标获得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定被告美妆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向原告美容美发协会、佳美展览公司赔偿20万元。这是近10年以来国内商标侵权案中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极为罕见胜诉案例,该案件已获生效判决。
本次商标侵权案胜诉实属不易,一方面,认定驰名商标难度极大。由于相关司法解释的存在,在所有商标侵权案件中非必要不能认定驰名,这无疑给认定驰名商标增大了难度。由于广东省(除深圳外)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均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而据裁判文书网数据,近几年成功被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生效判决鲜有记载,能查阅到的成功案例仅有两件,因此能够成功通过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可以说是难上加难。
另一方面,取证、公证费时费力。为了该案能够取得成功,刘律师、韦律师多次到当事人公司进行有效沟通,经过多番查找,终于取得包括历年审计报告、往年各类奖项奖杯、各类合作合同、广告投入账本、宣传现场活动照片、全国媒体的杂志报纸、报道等可用证据。由于证据繁多且重量极大,南方公证处、南沙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分多次进行了公证,即便如此,开庭时需出示的原件仍多达近三千页,整整填满了一个行李箱。
本次商标侵权案的胜诉意义不仅仅在于该案件本身,驰名商标的成功认定,对于打击侵权者恶意攀附商标、误导公众、寻求搭便车的嚣张气焰,具有显著效果。商标被成功认定驰名后,持有人对于各种含有驰名商标的企业号或者在其他类别产品使用驰名商标的企业,均能寻求跨类保护,请求法院责令侵权者修改企业名称并停止使用驰名商标,从而形成良好的品牌保护效应,增加品牌价值,维护市场秩序。